To: 澳門衛生局局長
From: 公立醫院醫生協會
Event: 關於醫生職程修訂的建議書
尊敬的瞿國英局長:
法律改革辦公室較早前已完成公務員一般職程修訂草案的諮詢,唯涉及特別職程的修訂和諮詢尚未啟動。衛生局醫生職程自1992年調整以來, 至今已15年, 現行職程中存在許多不合理和不合時宜的條款, 既不反映本澳醫療專業的現狀, 亦不能適應未來發展的需要。因此, 為協助有關當局全面檢討和修訂現行醫生職程,本會主動諮詢會員,廣泛收集意見,整理如下。
現行醫生職程中存在不少問題與漏洞, 如各級醫生薪酬偏低, 作為技術主管的醫生, 其薪俸點竟然比不上從事醫療輔助工作的某些高級技術員;一些醫生職級(如未分類醫生和實習醫生)沒有薪點的跳升;各級醫生薪酬相差過少, 難以體現職責差異等, 這些問題導致醫療隊伍士氣低落以及工作欠缺積極性。
眾所周知,醫生在世界上所有國家和地區中均屬高薪行業, 其客觀原因在於醫生職業生涯的特殊性和專業性:
1. 健康無價,高薪是吸引尖子精英加入醫生行列和獻身醫學以確保人類健康的必要條件;
2. 我們的工作直接關乎人命, 是生命的捍衛者, 其職業更應受到尊重, 給予比其他行業更高的報酬是對我們的價值認同;
3. 我們在學業,持續進修和知識更新方面需要花費更長的時間和更多的金錢;
4. 我們每天治療各種危重疾病和處理人命傷亡,時刻面臨醫療訴訟並需支付巨額訴訟費用。
5. 我們必須經常頻繁超時工作、不定時輪班及通宵達旦工作, 並必須24小時全天候隨傳隨到, 精神時刻處於緊張狀態, 體力透支, 身心疲憊;
6. 我們除了應付醫療工作外, 尚須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於實習醫生和護士的培訓和教育中;
7. 我們每天必須面對烈性傳染病(如愛滋病、結核病、肺炎、肝炎、SARS及禽流感等等…)和各種醫療毒物(如有毒化學藥物、放射線等)的直接人身損害,死亡的威脅時刻伴隨,畸胎、癌變及嚴重致殘等案例是屢見不鮮!危及自身、家人甚至下一代的健康,輪班工作及經常熬夜亦對其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影響;
8. 同時, 醫生的工作涉及複雜的人際關係和利益, 高薪是預防醫生收受不法利益, 維護廉潔的必要條件。
然而, 與臨近發達地區如香港、日本、南韓和新加坡等地醫生行業的收入相比較, 本澳公立機構的醫生薪酬水準偏低(只相當其薪酬的1/2/~1/4不等), 即使與本地政府部門其他職程相近的的行業(如律師、大學教師等)相比, 亦相差不少(見附表)。因此,本會建議,為更好的體現公立醫院醫生的責任與價值,應在各級醫生原有的薪俸點的基礎上增加50%。
除薪酬問題外,本會亦廣泛聽取各級醫生對現行醫生職程各種存在問題的意見, 具體建議總結如下:
1. “未分類醫生”之職稱被視為對該級別醫生的不尊重,建議改稱為“普通科醫生”列入初級醫生職程,並設立相應職階。
2. 為避免誤解和不必要的醫療糾紛,“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應改稱為“住院醫生”,設立相應職階,不同科別的專科醫生培訓年期應一致,建議統一為五年,與其他發達國家/地區的醫生培訓制度接軌。
3. 為更好的體現專科醫生的年資與職責,建議加入“專科顧問醫生” 職程,並設立相應職階。
4. 醫院醫生按照公務員制度每週工作36小時根本不足以應付臨床工作,建議其工作時間固定為45小時/周並必須履行24小時隨傳隨到責任,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力資源, 按醫生的不同職級和責任應另外給予相應的固定津貼。
5. 某些部門的醫生由於人手不足, 在45小時工作以外仍需參加超時工作, 現行法例規定超時工作超過一定上限則得不到補貼。為充分體現多勞多得的精神,建議在加強監管的基礎上保留現有的超時工作補貼方法,並取消超時工作的上限。
6. 由於職業的特殊性(接觸病菌與毒物致健康受損,固定超時工作、夜間輪班工作和全天候隨傳隨到致身心疲憊等等),應設立與紀律部隊類似的長期服務獎勵計劃,建議退休年期比一般行業縮短1/4(即退休金制度為27年,公積金制度為19年)。